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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明党纪关键在于提高执行力
作者:杨绍华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5-11 08:35:26

严明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保障线。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党的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之后,关键在于执行。一项好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就会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长期以来,我们党的各种纪律规矩制定了很多,但是一些地方和部门违反纪律破坏规矩现象严重,有些人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有些地方和部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执纪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针对这一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而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就不执行,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今年2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再次强调,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是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风向标。因此,提高纪律执行力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的少数”。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在讲政治纪律、守政治规矩上作表率。坚决纠正制度是管别人的,不是管自己的思想倾向,不能以权力大、职位高、资格老为不服从纪律约束的借口,任何人必须无条件遵守党的纪律。二是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不允许搞变通、做选择。当前,要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制度规定明里执行、暗里不执行的问题;坚决纠正对组织决定和制度规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就不执行的问题。三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勇于向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亮剑,敢于做制度的坚定捍卫者,严防“破窗效应”、践踏制度。

提高纪律执行力必须彻底根除官本位、“人治”、权大于法思想,严格遵纪守法。近年来各种破坏纪律规矩现象,思想根源上看,主要是官本位、“人治”思想长期影响的结果。有的领导干部以当官为目的,认为当上官有了权力就有了一切,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于是党纪国法被抛到脑后,崇拜权力、对他人讲法治、自己搞“人治”,目无党纪国法,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大搞官商同盟圈、官场利益同盟圈。这方面最为典型的就是周永康案、令计划案。他们在政治上握有大大小小的“权杖”,损害国家利益,相互充当保护伞,联手攫取权力和利益。这种现象,任其发展,危害极大。彻底根除官本位、“人治”、权大于法思想,首先要敬畏权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人情观,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打牢执政为民的思想根基。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是碰不得的高压线。要敬畏党纪国法,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自觉摒弃从众、侥幸、麻痹心理,心存敬畏、守住底线,不越雷池半步,真正做到不踩“黄线”、不越“红线”。

提高纪律执行力必须形成倒逼机制。一要强化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要牵住“牛鼻子”,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杜绝“挂帅不出征”现象。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责主业,切实解决监督乏力问题。二要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把追究问责的戒尺真正举起来,对一些政治风气污染严重的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通过问责,把主体责任真正落实下去。三要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查处本人,又要追究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党委主体责任。四是坚持秉公执纪、铁面执纪,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不论涉及到谁,不论职位多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作者系求是杂志社政治编辑部副主任、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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